狼三則


此上十一字:鑄本「中」作「上」,「步亦步」作「隨屠」,並其他參校本「涎垂」作「垂涎」。

有屠人貨肉歸,日已暮。欻一狼來,瞰擔中肉,似甚涎垂; 涎垂:〔吕註〕賈誼新書:「垂涎相告。」註:「涎,慕欲口液也。」步亦步, 此上九字:鑄本「尾行」作「隨屠尾行」,「示之」作「示」,「既」作「及」;並異史本「則稍」作「少」,青本無「示」字。尾行數里。屠懼,示之以刃則稍卻,既走又從來。 此上二十字:鑄本作「屠思狼所欲者肉,不如懸諸而蚤取之」,青本無「所」字。異史本無「姑」字。屠無計,默念狼所欲者肉,不如姑懸諸樹而蚤取之。 「示以空空,狼乃止。屠即逕歸」:鑄本作「示以空擔,狼乃止。屠歸」。「逕」:二十四卷本作「竟」。遂鈎肉,翹足挂樹間,示以空空,狼乃止。屠即逕歸。昧爽往取肉,遥望樹上懸巨物,似人縊死狀,大駭;逡巡近之, 「近之」:鑄本作「近視」。則死狼也。仰首審視,見口中含肉,肉鈎刺狼腭, 腭:〔何註〕齶同,齒中上齶也。如魚吞餌。〔何評〕貪狼。時狼革價昂, 此上十四字:鑄本「審視」作「細審」,「見」下有「狼」字,並異史本「肉鈎」作「鈎」。直十餘金,屠小裕焉。緣木求魚,狼則罹之,亦可笑已! 「狼革」:鑄本作「狼皮」。

一屠晚歸,擔中肉盡,止有剩骨。途中,兩狼綴行甚遠, 「狼則罹之,亦可笑已」:鑄本作「是可笑也」。屠懼,投以骨,一狼得骨止,一狼仍從, 鑄本「止有」作「止」,「途中」作「途遇」。復投之,後狼止而前狼又至。骨已盡,而兩狼之並驅如故。 「屠懼」:二十四卷本作「懼」。「仍從」:鑄本作「又從」。屠大窘,恐前後受其敵。顧野有麥場,場主積薪其中, 此上十一字:青本「盡」下有「矣」字,鑄本無「之」字。 苫:〔何註〕音痁,草也,以草蔽薪也。蔽成丘。屠乃奔倚其下,弛擔 弛擔:〔何註〕放下其擔也。左傳·莊二十二年:「弛於負擔。」持刀。狼不敢前,眈眈相向。少時,一狼逕去; 「場主積薪其中」:鑄本作「場主以薪積其中」。其一犬坐於前,久之,目似瞑,意暇甚。屠暴起,以刀劈狼首,又數刀,斃之。方欲行,轉視積薪後, 「逕去」:二十四卷本作「竟去」。一狼洞其中,意將隧入以攻其後也。身已半入,止露尻尾。 此上八字:鑄本無「方欲行」三字,康熙本無「薪」字。屠自後斷其股,亦斃之。乃悟前狼假寐, 「止露尻尾」:鑄本作「露其尾」。蓋以誘敵。狼亦黠矣!而頃刻兩斃, 「乃悟」:鑄本作「方悟」。禽獸之變詐幾何哉?止增笑耳! 「兩」:鑄本作「而」。

一屠暮行,爲狼所逼。道傍有夜耕者所遺行室,奔入伏焉。狼自苫中探爪入,屠急捉之,令不可去。顧無計可以死之, 「止增」:二十四卷本作「止益增」。惟有小刀不盈寸,遂割破爪下皮,以吹豕之法吹之 「令不可去。顧無計可以死之」:鑄本作「令出不去。但思無計可以死之」。:極力吹,移時,覺狼不甚動,方縛以帶。出視則狼脹如牛,股直不能屈,口張不得閤, 此上十三字:鑄本「爪」作「狼爪」,二十四卷本「豕」作「猪」。遂負之以歸。非屠烏能作此謀也? 「屈」:二十四卷本作「曲」。「閣」:二十四卷本、異史本、鑄本作「合」。

三事皆出於屠,則屠人之殘,殺狼亦可用也。

〔何評〕狼以貪死,以詐死,恃爪牙而亦死。乃知禽獸之行,决不可爲。

〔校記〕(底本:手稿本 參校本:康熙本、異史本、鑄本、二十四卷本、青本)